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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个限价房项目——位于西三旗地区的瑞旗家园,上月底刚刚交房,就有部分业主将房屋租了出去。而另一个限价房项目金隅美和园,20%的房子已被出租。据传,这些限价房不少是用于商业出租。(《北京青年报》7月15日报道)对此,不少人发出质疑,难道限价房不是用于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吗?怎么就成了出租房,成为一些人坐地发财的工具?
在今天这个房价高企的时代,不少人都望楼兴叹。限价房作为政府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福利政策,是很多家庭实现居有其屋的重要途径。但在巨大需求的面前,资源总是稀缺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幸运儿。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申请限价房的都该是经济条件不那么宽裕的人群,就为了自住的。
但事实上,相比《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的规定,限价房政策对此并未作明确说明。出租限价房的住户也可能因此喊冤,出租自己的私有财产,又有何不妥呢?
其实道理不难讲,限价房之所以能实现相对低价,“是以房价定地价”的政策使然。也就是说,政府是以让渡了部分地价,来解决部分人群的现实困难。
所以,这就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自家财产处置问题,而是事关公共利益了。这正是限价房未住先租的争议所在。没有排上号的百姓不禁质问,既然都把房租出去了,那就肯定是不急需新房了。后面还有不少人眼巴巴等着呢。这些人又是如何申请到了限价房?
尽管有人设想了不少将限价房出租的合理理由,比如,缓解还贷压力、因交通不便不得不出租等。但这仍然无法回避,房主并不全是最急需住房的人的事实。至少据目前的报道看来,一些业主本身并不缺房,根本就是为了出租获利。
事已至此,只能亡羊补牢。一方面,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对业主进行调查,确认其是否存在不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情况。果真如此,是否该考虑收回限价房等。另一方面,希望政府能根据前车之鉴,出台更为全面的细则,从资格申请阶段就严格把关,别让少数人钻了政策的空子,尽可能把有限的资源留给最需要的家庭。
如果这一切都不足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扶助目的,我们就该从根本上反思,限价房的政策设计本身是否存在问题,说白了就是究竟用不用再建此类限价房了。(文/李坤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