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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朋友合开网店,手头拮据的竺小姐通过网站广告,向几个专门经营高利贷的男子借款1万元,并承诺1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2万元。然而,网店经营不顺,无法及时还款的她利滚利,3个月欠款总额竟达9万元,由此陷入困境。昨天,她以亲身经历提醒他人,非法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切勿接触高利贷。
29岁的竺小姐3个月前想与朋友合伙创业,在网上开店卖手机。由于缺少启动资金,她瞒着家人在“中国贷款网”上联系了两个提供无抵押贷款的陌生男子。双方商定,借款1万元,1个月归还本息总计2万元。1个月后,网店经营不善的竺小姐无力还款,只能延长期限1个月,本息总额则上涨到了4万元。
之后,尽管她想办法凑足1万元归还了本金,但利息却像滚雪球一样使欠款总额达到了9万元。对方还先后扣押了竺小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威逼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扬言如她不能按期还款,他们便要去她家住上10年以抵债。
知道惹了大麻烦,竺小姐不敢回家,在外躲避了十来天。两男子几次上门讨债,竺小姐的家人这才知道实情。
家人主张报警,可是,因为竺小姐签下了几张字面上看并无问题的普通借条,无法证明高利贷事实,所以警方也难以受理。
法律专家表示,如果民间个人贷款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利息,借款人可不支付。但是,倘若借条上没有分别标注本金和利息,而只是笼统地写个人应还款的金额,就令借贷人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