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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日前,本市制定《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方案》,并全面启动了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据悉,此次调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外的区域(包括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具体包括市内六区、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六区以外各区县政府、乡镇政府所在地、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等建成区、农村土地调查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通过调查,将查清城镇范围内每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线、数量、用途及地上建筑物等状况;统计汇总各级行政区的各类土地面积等数据;专项统计汇总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住宅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到2010年底实现土地登记率90%,房地同步登记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