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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天津市政府召开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制度启动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和《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两险”)启动实施工作。会议决定,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将于今年9月启动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委三部门分别汇报了两险启动实施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会议部署,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今年9月份启动,同时,学生儿童享受医保待遇工作也将于9月份同步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将于今年9月份开始实施征缴工作。按照本市城乡一体化医疗养老制度规定,各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负责组织参保资源调查、参保资格审核、缴费标准认定和参保登记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征收、待遇审核支付等工作。为方便群众参保,凡符和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群众可就近在户籍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和缴费等手续,各经办服务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会化的便民服务,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城乡居民百姓。
据了解,为统筹城乡发展,早日实现人人拥有医疗保障的目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本市加快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统筹规划、一体推进的步伐。在深入调研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日前,市政府制定了城乡一体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和《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这两项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本市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上实现了重大进展,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走在了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