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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成本”能否公开透明?
从1992年8月至2006年1月,兰州市居民用水价格有7次调整。但是,兰威水务公司似乎陷入“涨价-盈利-亏损-涨价”的怪圈。上海、武汉等地的水务企业也是如此,累计数亿元的亏损赫然在目。但问题是,这部分亏损就应该由老百姓来埋单吗?
“关键是水价构成弄不清楚,成本计算更是看不明白,老百姓怎么会愿意掏钱埋单。”中央党校教授曹新说,“涨价是可以的,但要让市民明白钱花在了哪里”。
对于成本质疑,一些部门和水务企业作出回应。据甘肃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科长王鑫忠介绍,2008年兰州居民用水实际单位供水成本为1.633元/立方米,具体构成是:每立方米制水成本0.722元,输水费为0.435元,管理费为0.476元。而当年兰威水务公司审核后的单位定价成本为每立方米1.72元。
上海城投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给出水价构成的另一个版本。他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管理、销售、财务等间接成本,前者占总成本的80%,后者占20%。尽管上海此次上调水价增加了企业的净收入,但短期内还不足以弥补企业的亏损。
然而,参加听证会的有关人士却不认同水务企业的“成本账”。在上海上调水价的听证会上,一位业内人士援引官方的统计数据提出:“2008年上海自来水产销差率达到17.5%,部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水资源损耗非常可惜,这方面能不能降低成本?”
水价成本不清其实反映了当前水价改革的一些制度缺陷。“并非是涨价不合理,而是水价的定价机制不合理,涨价可能成为供水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承说。
针对水价成本的争论,傅涛表示:“企业的供水成本有一个系列的公式,有专门的监审办法,原因就在于公开性不够,所以国家提出要改进,加强供水成本的监审。”
他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以及地方政府的物价局都在制定这方面的规划。“现在基本快出台了,这将对定价的科学性有很大提高。作为监管者,政府部门不会允许将企业的一些隐形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水价到底该怎么调更合理?
在一些城市举行的听证会上,一般都是提交两套调价方案:一是单一制调价,即水费按水量与单价乘积计算。二是阶梯式累进制调价,即以居民户表为单位,实行三级定额阶梯式水价体系。
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赵宏国认为,为了节约用水,最好的办法是实行阶梯水价,即核定一个基本用水量,基本用水量以内的不涨价,超过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人们节水意识增强了,用水量就会下降。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目前全国661个设市的城市中,只有近80个城市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调研的14个城市中,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等十个大城市均未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2006年9月武汉开始实施阶梯水价改革。具体的收费方式为,根据居民整体用水情况,将水费按照人均用水量实施三个档次的递增式收费,不同档次的用水价格最多相差近一倍。
然而,由于阶梯水价要求一户一表,改造成本较高,而且对人数众多的低收入家庭压力较大。
孙晓霞用具体数字说明了这个阻力。她说,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是抄表到户,而抄表到户的前提是户表改造,兰州市需要户表改造的有52万户,改造完成共需要9.6亿多元,问题的关键是这笔钱该由谁来出,政府、企业和用户的分担比例是多少,这是制约实行阶梯水价的最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