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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货车司机丁先生反映称,有交通执法人员,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出具暂扣清单,也不做调查了解,简单扣车了事,甚至不顾“有道路运输证”的事实,坚持按“无证、使用无效证件处罚”,要罚款5000元。
“严格执法,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我坚决拥护。但是,以如此简单方式违法行政,我不服。”记者随之展开调查。
司机自述:如此处罚很难服人
丁先生7月21日中午向本报热线反映称:我和另一司机驾驶河南牌照的挂车从江苏出发,往天津、北京等地区送货。7月20日凌晨4点,津沧高速天津出口,我们被交通执法人员拦住。找了半天,别的证件都齐全,唯独营运证找不到了,我告诉稽查人员:“营运证可能丢了,这是两本旧证。”执法人员让我们把大货车开到附近停车场暂扣,并拿走了过期营运证和司机资格证。
执法人员说要罚款5000元。我立刻给老板(车主)打电话,老板表示营运证丢了,会立即挂失补办,并告知运管部门有营运证记录,可以上网或打电话查询真伪。但是,执法人员根本不听:“怎么查?你给我买台电脑?再给我拉根网线?”老板立即在河南省补办了营运证,用加急快递在7月21日上午寄到天津。但是,执法人员根本看都不看。执法人员查扣我们车辆、证件,既不做笔录,也没有做暂扣清单,给人留下很多“想象空间”。在停车场,有人找到我们说:“你拿2000元‘好处’,我去疏通关系,就可以放你的车走。”我觉得这笔钱掏的不明不白,老板肯定不会认账,便没有答应。
其他人都说像我这种情况,属于没有携带证件,顶多处罚200元。我实在想不通,执法人员为何不做调查,坚持罚款5000元?还有,每天中午11点稽查人员就下班了,我想找他们都很难,即使想交罚款也得再等一天。
记者调查:现场感受执法
因丁先生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的姓名和单位,本报接到反映后,联系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均没有取得进展。22日早7时许,记者驱车赶到津沧高速路口,终于见到了正在卡口处巡查的执法人员。
该小组的负责人自称姓姜,是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稽查人员,对于司机丁先生提出的没开暂扣单一事,姜先是否认。在司机的一再追问下,稽查人员又改口称司机当天说要找营运证,才没开。对于司机提交的补办营运证,姜也拒绝查验:“补办的证件?不管用!我一扣车,都补办去了,那还了得?交5000元罚款!”
“营运证本来是有的,只是丢了,并不是被查扣后才新办。这和无证运营不是一回事,你可以查一下。”
“第一,全国不联网;第二,我没有义务去查!我怎么知道你的营运证是怎么办的?证件丢了?在哪儿丢的,去哪儿开证明!”
司机丁先生再三“恳求”稽查人员体谅他的难处,同时希望执法人员能解释清楚罚款依据。“法律怎么规定的?我跟你说很多遍,你还不明白?……好,那我一会儿再告诉你,我现在吃饭去……”
记者询问:“营运证丢失,是否应该按‘未携带证件’处罚20元至200元?”姜答复称:“我不管丢不丢,我现在是按无效证件罚他。除非他拿出20日拦车之前办的证件,否则,就要罚款5000元。”“那为何停车场的人说交2000元好处费可以放车?”姜回复称:“那是停车场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记者随后建议稽查人员与河南省运管部门联系确定事实真伪,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人性化处理好该事件,同样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