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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针对杭州“8.4”交通肇事案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机关表示,今日已经正式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8.4”交通肇事案肇事车车主魏志刚。
8月4日21时25分左右,在杭州莫干山路浙江电视台门口,一辆车牌号为浙A892E9保时捷凯宴越野车将一名女子撞出30多米远,该女子经浙江省新华医院抢救无效于22时40分许死亡。据了解,这条斑马线为杭州设立的第一批爱心斑马线。据交警调查,肇事者魏志刚,29岁,浙江杭州人,已经有10年驾龄。死者名叫马芳芳,为莫干山路好灶头服务员,今年16周岁。另据调查,魏所驾驶的肇事车登记的车主系魏的父亲,其父是杭州天长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根据医疗机构抽血检测的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0.36mg/ml,属酒后驾车。
杭州公安机关表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今日已经正式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据悉,魏志刚所驾驶的浙A892E9保时捷凯宴越野车,经检验|“省统一版违法处理系统”该汽车在2008年五月至2009年七月期间,共有14次交通违规,其中11次已经处理,未处理的三次,其中一次是在杭浦高速,超速不足50%,另两次是行政执法局查到的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行为。
在此次媒体通报会上,公安机关还公布了车祸当晚监控视频资料。(完)
另据中国广播网报道:
杭州“8.4”交通肇事案司机因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机关申请逮捕
今日下午,在杭州“8.4”交通肇事案新闻发布会上,交管部门就杭州“8.4”交通肇事案中公众关心的问题做出了回答。
一,关于车速问题,根据事故目击者的证言和肇事者本人的供述,肇事车在行进到肇事地点时的速度确实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但关于当时的具体车速,交管部门已经委托质检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二,经过现场的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发生事故时并没有在斑马线上。
三,肇事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并超速行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经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和69条的规定,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