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国土房管局与本报日前启动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受到好评。连日来,本市国土房管部门组织各区县开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百日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的方式,宣传落实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借此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依法守约意识,倡导社会共建和谐小区,提高人们居住生活品质。
截至目前,和平区房管局已经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物业相关法规条例和物业诉讼问题的专业培训,强调物业企业接项目要慎重,准备要充足,退出要按程序办,出现问题要合法解决,完善企业内部的应急机制,确保小区安全及稳定。大港区房管局动员街道居委会、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配合宣传活动,并为相关人员分别设置培训课程,准备培训宣传材料。北辰区房管局还举办了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培训会,邀请北辰区各街、镇、居委会、房管站及部分物业企业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