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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低能”一直是这么多年来社会大众对高等教育的一个负面评价,如何来改变这种现状,很多地方很多高校都在招生环节大胆进行了改革,中学教育也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改革,素质教育大张旗鼓的在很多学校开展。但由于对考生的素质评价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使得高考录取过程中把综合素质列入录取依据的这一想法一直停留在政策层面。山东省相关教育部门率先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从现行的一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可以看出,学生的道德品质素养、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表现,都将与高考成绩一起,作为高校选拔录取的依据。
多少年以来,那些高分低能的学生往往给人一种印象:不愿意参加社会实践,不热心公益事业,不重视体育锻炼,只知道读死书、死读书。山东省将素质教育作为录取依据终于由纸上谈兵进入了实战操作,有了这样的细化标准,这让那些仅仅凭高分获得高考敲门砖的考生一定程度上丧失了优势,难以再占到便宜。
提倡素质教育,不一考定终身,这句话说了多少年,可是如今真正以综合素质高低来作为升学评价指标时,有些人又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
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对“高分被退档”充满不理解,那是因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仅仅凭“综合素质高低”就决定一个人是否能进入大学是件不公平的事情,因为这些综合素质等级的界定,很多学校就是由学校的班主任或其他科目老师一手操办的,将其作为录取标准,给教师和学校增加了“寻租”的可能性,而且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即使没有权力寻租,也会有人为的误差在里面,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对综合素质的理解和评定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停止对高考录取制度的改革步伐,当前,不仅仅是要做好素质等级考评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工作,使综合素质考评的手段更加科学,考评的结果更加客观,更要引导人们从观念上接受综合素质考评纳入高考录取体系的事实,而不是叫停将综合素质引入高考录取这一政策。否则,高考改革就只能永远在原地打转。
在高考作为指挥棒的年代里,任何破冰之举都值得赞扬,虽然任何改革都会有阵痛,但不改革更是没有出路,怎么去改变高分低能的现状,唯有引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个高考录取指标,才能治本,我们应该对此抱有信心。(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