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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决定自2009年9月份开始,正式启用新版电费通知单。
改版后的电费通知单为两种,分别为“居民电费通知单”和“其他用户电费通知单”,改变了以往各类电力客户共用一种打印票面的局面。“居民电费通知单”将不再显示尖、峰、谷等字段,在显示内容上针对居民客户实际情况更有针对性,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水平。市电力公司电费管理中心进行了需求提出、程序测试等工作。目前,新版本通知单已经印刷完毕,程序已经调试成功,同时在功能上进行了升级。(通讯员王大伟 穆殿忠 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