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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陈女士就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到法院立案,案没有立成,却与法官发生争执,并当场对骂,“法官还扬言与当事人‘单挑’。”事后,和陈女士一起去法院的黄先生在网上发帖“武汉最雷人的女法官”,并公布相关视频,此帖很快引起了轩然大波。(《长江商报》9月4日)对于法官的素质,虽然还不到特意赞扬的时候,但也没有必要为了否定而否定。对于新闻中所谓“最雷人的女法官”,虽然我不赞成她的行为,但我还是要给予她最深切的同情。即使这名法官的素质再差,也不至于在工作场合无缘无故地辱骂当事人,更用不着“单挑”,我想,当时她定是出离地愤怒了,而愤怒的原因,可能就是当事人的“挑衅”,新闻中的“对骂”其实已经说明这一点。
而且,当事人并不是“吃素的”,事先带好了视频设备,并把它录了下来,这说明当事人对法官的“挑衅”极有可能是有谋而来。摄像之后,当事人马上去法院监察室投诉,在监察室处理结果还没出来之前,当事人就上网发帖子了,而且用的标题也是新潮的“最雷人”,可见当事人对当下网络舆论的炒作是非常熟悉的。
虽然一个巴掌拍不响,但舆论却几乎一边倒了,女法官没有得到什理解。为什么呢?因为人们是以一名法官的职业要求看待“对骂”的,而不是以一个女人的角度看待这场“对骂”的。是的,现代社会中,一个人可能同时具有若干种角色,比如这名女法官,在社会上,是一个公民的角色;在家里,可能是妻子、母亲的角色;在工作上,就是法官的角色。每一种角色,都有不同的角色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白自己所处的环境,明白自己扮演的角色。在法院,这名女法官可以忘记自己是别人的妻子,可以忘记自己是孩子的母亲,可以忘记自己是父母的女儿,但不能忘记自己是法官。新闻中的女法官之所以“最雷人”,就是在于忘记了自己的角色。法官是法律的裁判者,在某种意义上,法律的尊严就是靠法官来维护的。法官要和当事人“单挑”,只能就法律来单挑,而不应该对骂,在这个意义上,这名“倒霉”的法官又没有什么好同情的。
和当事人“杠上了”的事情,在现实中也不少见。售货员和顾客吵起来了,司机和乘客打起来了,教师和学生吼起来了……这当然是不对的。现实中,还有另外一种现象,就是和当事人“好”起来了,如检察官和贪官好起来了,法官和律师好起来了,教师和学生恋爱起来了……这也是不对的,也是疏忽自己职业道德的表现。因此,“武汉最雷人的女法官”一例,再一次提醒我们,时刻注意我们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