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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为何屡禁难绝
酒驾实在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交管部门年年查,月月查,周周查,仍然能查出不少违法者。难道人们不懂酒驾的危害?难道酒非喝不行?
市公安交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综合近年来的酒驾案例,发现酒驾与人们的陋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中华民族有着数千年的酒文化,“无酒不成席”早已融入人们的传统观念,每逢节假日或亲朋聚会自然少不了用酒相伴。然而,这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机动车早已普及到家庭的时代里,自然会遇到与社会制度相违背的问题。喝,还是不喝?一念之间的两种选择,可能会让你今后的人生出现两种不同的轨迹。
如果是主观上不想饮酒,面对亲朋的劝说,还是坚定自己的信心。一时的脸面,与终生的悔恨绝不成正比。如果是带着满肚子酒精坐上车,千万要掂量一下,酒精正在模糊你的大脑,还是把驾车的任务让给没喝酒的人为好。
酒驾难禁,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酒驾的处罚不严,许多人因此觉得可以冒险。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酒驾主要处以暂扣驾照3个月及罚款500元的处罚;即使情节严重的醉驾也不过最多拘留15天再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800元,这些处罚仍然较轻。因此,少数酒驾者并不在乎交管部门的处罚。而在美国等国家,酒驾是罪与非罪概念,每1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成分为0.15毫克,则视为带酒气驾驶,可判1年以下徒刑或处以相当于2万多元人民币以下罚款,醉驾可判3年以下徒刑或处以近4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目前,成都无证醉驾司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该案引发的关于酒驾的危害、量刑等问题,引起全社会特别是法律界的高度关注。许多人呼吁,目前国内对酒驾的定罪量刑较轻,但在具体问题上,又存在着量刑标准不统一、立法和司法解释相对滞后、司法裁判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许多法律专家呼吁,应进一步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出台更加符合实际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情况、新变化。
驾驶人素质等因素也是导致酒驾屡禁难绝的原因: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不少酒驾者以为“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不论酒吧、饭店等消费场所,还是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抱有“无所谓”态度。显然,全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良好氛围。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管部门天天查酒驾,但仍有酒驾者逃避检查,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公德意识。三是驾驶人自身素质。调查显示,70%的人有“侥幸心理”,69.8%的人认为“违法成本低”,64.1%的人“公众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薄弱”,59.2%的人“缺乏尊重生命责任意识”。
不久前,本市就发生一起不但酒驾,而且暴力抗法的典型案例。驾驶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让人深思。
8月26日21时05分,交警在太湖路黑牛城道交口拦检过往车辆查酒驾发现,一辆奥德赛车见有交警查酒驾就在路口突然掉头,交警立即用电台通知澧水道太湖路交口交警拦检,当要求驾车者姜某出示驾驶证并接受酒精检测时,姜某不但不出示证件还拒绝接受酒精检测。这时,自称姜某朋友的数人聚集过来,拉扯交警求情并试图让姜某趁乱离开现场。其中一男子撕扯中竟不断向交警脸上吐口水,还不停辱骂,交警用携带的摄像机摄录现场,没想到一身穿白T恤中年男子和一年轻男子竟推搡并抢夺摄像机,交警上前劝阻,头盔被打翻在地。姜某还掐住交警脖子,将手中点燃的香烟按到交警脸上。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河西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杜绝酒驾,必须施出重拳
“杜绝酒驾,必须施出重拳”,记者在采访市民和交管部门时,听到了同一种声音。
酒驾的危害,百姓早已深恶痛绝,而交管部门则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下,必须加大对酒驾的整治力度。
对酒驾实施密集、严厉的整治活动,成效是显而易见的。据市公安交管局统计,从2005年1月至今,本市持续4年多不间断整治酒驾,取得显著成效。
2004年,本市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247起,造成81人死亡,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的4.5%和8.17%。从2005年开始整治酒驾交通违法,全市当年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4年分别下降8.5%和6.17%。到2006年,本市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再次大幅下降,比2004年分别下降24.7%和30.9%;进入2007年和2008年后,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保持每年大幅下降30%以上的趋势。
目前,全国正在集中开展整治酒驾行动。市公安交管局针对酒驾交通违法屡查屡有等特点,不仅要求交警上路值勤时逢疑似酒驾必查,还明确规定各交警支队每周要在辖区至少实施3次百余名交警参与的区域性查酒驾行动,每晚要派出20名备勤交警上路查酒驾,同时全市每周启动千余名交警参与1至2次集中整治行动,从而形成了区域查酒天天有、集中整治周周打的严管态势。
目前,无论区域查酒驾还是全市集中整治酒驾行动,设置检查点位有三个变化:一是打破常规增设检查点位;二是打破常规检查时段;三是在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和停车场高密度设检查点位和增派交警,边检查边警示震慑饮酒者不要驾车,把酒驾交通违法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次集中整治酒驾行动期间,市公安交管局为确保按处罚上限处罚酒驾违法者和拘留醉驾违法者,要求各交警支队整治酒驾行动要“三快”:一是快速检测酒精含量;二是快速制作醉驾交通违法案卷,快速上报审批;三是快速“送拘”。“三快”规定,有效提高了处置效率,把公安部“四个一律”落在了实处。
整治的同时,市公安交管局还大力开展宣教活动,从源头治理酒驾。举办“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日活动,发出“致全市驾驶人的一封信”,在公共场所向顾客发放“请不要酒驾”提示卡,在各中小学生中开展“关爱父母、拒绝酒驾”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发动中小学生向家长发出“不要酒驾”的提示,教育学生拒绝乘坐酒驾机动车。增派宣教交警到受处罚的酒驾违法者单位倒查责任。
这些措施的成效是显著的。今年1月至8月,全市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83起,比去年同期减少18%。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实施集中整治酒驾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以来,截至9月14日整治酒驾行动一个月,交警查获酒驾交通违法者1628人次,其中醉驾者21人次,依法按处罚上限给予了暂扣驾驶证、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其间,全市未发生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
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酒精对人的作用有三个过程
行为阶段,当人少量饮酒后会兴奋,表现为易冲动,过于自信,胆子大,不计后果,驾车表现为开快车、开意气车;抑制阶段,驾车表现为易犯困嗜睡,酒桌上好好的,开车就犯困想睡觉;昏迷阶段,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过高,有的人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险情。
酒精如何吸收代谢
酒在人体内氧化和排泄速度缓慢。饮酒后,酒精一般在两个半小时内就会被胃、肠道完全吸收进入血液,血液中酒精再进入肝脏、肾脏等代谢,一时代谢不了就进入脑部,出现言行失调,步态不稳,东倒西歪,反应迟钝,基本上失去控制、判断能力,呈典型的醉态。代谢速度因个人体质、饮酒量和所饮酒类酒精含量而定,一般醉酒症状后少则要4至5小时,多则24小时以上。有人误认为,禁酒只限白酒,实际上凡酒类都含有酒精成分,如啤酒含3%至5%,葡萄酒含10%至15%,白酒含50%至60%。
喝多少酒会达到酒驾和醉驾标准
据专家估算,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毫克相当于1杯啤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毫克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两瓶啤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毫克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也就是说,只要喝1杯啤酒就是酒驾;饮啤酒超过两瓶可成为醉驾。人体每百毫升血液中含100毫克酒精时,不同酒类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6个易拉罐。
酒后多长时间酒精可完全散发
其实酒后多长时间能驾车或喝多少酒能驾车有两个条件: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快挥发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慢挥发也慢;二是含有酒精饮料也有差异。因这两个差异不能界定喝酒后多长时间才可驾车。所以,只喝了少量酒如半杯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5个小时后再驾车。
对涉酒交通违法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通讯员杨毅王栋 本报记者白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