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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解放日报》报道,“大嘴”宋祖德及“德达侦探所”21日将其博客上有关“殷桃被文强包养三年”的博文撤下,并发表了署名为“宋祖德”的致歉信。殷桃所在单位空政艺术中心主任郭旭新随即表示,如果宋祖德已经删掉了有关的博文,空政也就不再追究了。
和以往历次的宋祖德“炮轰”事件相仿,“殷桃被文强包养三年”这件事看来也要这样不了了之了。宋大嘴屡犯禁忌,却每每能化解于无形,这当然是另一个话题,不过,把这件事放到当前重庆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打黑除恶背景当中去考虑,就会发现一种发人深省的现象。
什么现象?那就是本与严刑峻法相关联的一系列新闻事件,正在不知不觉间被娱乐化、“花边化”了。其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目前收押在案的大贪官、重庆涉黑团伙的“幕后保护伞”文强本人。他浓墨重彩地“主动交代”了一系列自己的“花案”:什么凡到重庆演出走穴的女明星,只要有机会、有可能的,他都要想方设法“跟她们睡上一觉”之类。文强这样做的目的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就是为了避重就轻,转移办案人员视线,以此来掩盖自己更大、更多的罪行。宋大嘴们此时曝出重磅花边新闻,客观上与文强所耍的花招遥相呼应,更加重了文强案“被花边”的效果。
无独有偶,早些时候被曝光的文强弟媳、重庆涉黑团伙的“女老板”谢才萍,也有类似的“被花边”现象。媒体和公众不自觉地被她包养“16个小白脸儿”这件事转移了注意力,其最主要的罪行——开设赌场、聚赌抽头、非法侵占等,反而降到了次要地位。应该说,这是媒体和受众的一种“先天缺点”被利用的结果,值得警戒。
事实上,文强此种“花边大法”弄巧成拙了。他的故意渲染,引起了他老婆的“窝里反”,带着警方挖出了他藏匿的2000万元赃款。这样就使文强的犯罪事实变得铁证如山。
法律的眼里不揉沙子。无论谢才萍也好,文强也罢,“花边大法”终究起不了实质作用,其主要罪行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对于文强来说,更值得关注的不是“花案”,而是他杀气腾腾的威胁话语背后的潜台词。文强说:“你们不判我死刑就罢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没那么便宜,我什么都要说出来,大家就等着一起死吧!”这话无疑是在挑战法律的尊严。众所周知,罪名成立与否,该如何量刑,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文强的逻辑,判我死刑我就揭发更多的黑幕,那么就意味着如果不杀他,他就要把自己所知的秘密守口如瓶。若不判死刑,就不交代,不交代则理应“抗拒从严”,或则该杀;若判他死刑,他就竹筒倒豆子,按“坦白从宽”,或则不该杀。这就是文强把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逻辑学专有名词叫“自指”难题)踢给了法庭。这和科学史上著名的“理发师悖论”或“说谎者悖论”是一致的:一个克里特岛上的居民说“所有的克里特人都说假话”,或者“小镇上唯一的理发师只给那些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都是这种逻辑自指难题,读者您可以自己琢磨琢磨这里的门道。
所以说,文强这个家伙不可小瞧,他诡计多端,阴险毒辣而且善于表演。打黑除恶,既是大快人心之举,也是一项充满了艰苦和困难的斗争,这样的斗争是绝不可以“被花边”的。(韩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