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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仅20岁的男青年因私自借钱给同学、无法向父母交代,遂蒙面破窗钻进银行,撬盗装有近15万元的ATM机时当场被抓,经河西区检察院起诉,认定其盗窃金融机构未遂,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万元。
据了解,刚满20岁的刘某随父母从外地来津多年,去年其瞒着父母借了同学2千元钱,数月后同学仍未归还。刘某无法向父母交代,遂萌生盗窃念头。去年12月6日凌晨4时许,刘某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河西区某银行分理处,戴上面罩,砸玻璃、撬护栏,钻窗进入该分理处营业大厅,遂用刀撬开ATM机器后盖,被接到银行报警系统自动报警,迅速赶至现场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核查,被盗ATM机内存放现金近15万元。(通讯员阮津黄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