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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获悉,从本月起天津市实行车险赔款实名制,保险公司要严格管控代报案、代索赔、代领赔款等风险点,严禁将车险核损、核赔等权限授予非本公司系统内的任何机构或个人,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记者调查保险市场发现,当前各大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比以前更严格,一些保险公司规定,车辆出险后,最好由当事人或被保险人现场报案,如果车主非现场报案,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索赔权益。
“代理赔”不安全
据了解,目前很多消费者都是在购车时顺便在4S店购买商业保险,车辆出险后把车开到4S店修理,把相关资料交由4S店工作人员打理理赔事宜,这就是“代理赔”。业内人士表示,“代理赔”极易引发骗保案,一些4S店为了谋利,将车主委托办理理赔的车再次撞击,以获得较多的赔款予以截留,导致车主在续保时多交保费,严重损害了车主的相关权益。
南开区消费者吴先生表示,上月初他在给自己的车辆续保时,被要求上浮25%的保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称,他们上网查询发现吴先生上一年保险理赔已达6次,而且有两次大事故,所以今年续保保费必须上浮25%。吴先生很纳闷,去年只补过两次漆,保险理赔都是4S店代办的,根本没有大事故。吴先生仔细一查看,发现其中一次小擦伤竟被4S店“修”成大事故。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每到车辆续保期,保险公司经常接到一些投诉,车主多抱怨其车辆登记出险次数明显高于实际出险次数。
杜绝骗保案发生
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自11月1日起,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能将车险核损、核赔权授予修理单位等非本公司系统内的各类机构或人员,除被保险人特殊要求领取现金外,各公司车险赔款应一律采取汇款、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这就是赔款实名制。
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多数保险公司缺乏车险定损和理赔人员,便将车险核损、核赔等权限授予4S店或保险中介,赔款也直接支付给代理人或保险中介,这间接导致了骗保案的发生。
南开区某财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赔款实名制实施后,保险公司不能再将车险核损、核赔等权限授予4S店或保险中介,赔款也不再现金交易,而是将理赔款项汇入被保险人的实名账户,这将规范车险秩序,压缩骗保空间,从根本上维护车主权益。
出险最好现场报案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车险赔款实名制实施后,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比以前更严格了,比如一些保险公司就明确规定,凡由修理单位或个人代被保险人报案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回访进行核实。车辆出险后,最好由当事人或被保险人现场报案,如果车主非现场报案,不仅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索赔权益,甚至有可能遭拒赔。
长江道某品牌汽车4S店管理人员表示,近日接到合作保险公司的通知,要求已经出险三次及以上的车辆一定要在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如果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而直接将车开到了4S店修理,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和平区某财险公司理赔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加强了对车险理赔环节的监管,要求被保险人出险后立即拨打公司报案电话,便于保险公司了解和掌握事故程度。接到报案后,接报案人员或查勘人员会及时向被保险人详细、准确说明理赔处理流程和所需证明材料,以便车主能快速理赔。(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