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民王先生:我家今年刚搬入新买的二手房居住,听原来的房主说往年冬天有暖气不热的情况,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请问我该怎么申请测温呢?测温有什么规定吗?
“冬季生活点题服务”专栏记者:就王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分别向市供热办和12319城建服务热线进行了咨询。据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今年11月15日正常供热后,居民住宅卧室和安装采暖设施的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达到设计标准。
测温的标准问题是12319城建服务热线经常受理的市民咨询的问题,该热线就测温的相关规定向市民做出回复:如果市民感觉家中的供热温度低,可以向所属的供热服务部门申请测温,或拨打12319。测温的规定标准是:测温时间为每天8时至21时,供热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用户测温;测温应使用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测温器具;测温点选择在各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地1.2米至1.5米的高度;测温时要求关闭室内门窗;测温员入户15分钟后开始测温,测温时间不少于10分钟;测温需填写测温记录表,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各存一份。用户对测温结果有异议,可在记录表上注明,并可要求再次测温。但不得拒绝签字,否则视为温度达标。张振宁王 威王梦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