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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交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保守估计,至少得有70%以上滞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的事故符合“快处”要求,但是,很多驾驶员不愿意选择快速处理。经调查发现,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不清、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价格不认可,以及证件携带不齐全成为大多数司机不选择“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三大原因。
昨天是本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在8:00—10:00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本报热线电话就接到有关汽车刮蹭事故的报料20余个。这些事故责任明显,完全适用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汽车刮蹭”,却因为种种情况使得事发路段出现长时间拥堵。
昨天8:30左右,很多驾车沿新红桥朝北营门方向行驶的司机都在这里堵了很长时间。导致这个路段拥堵的原因是两辆车发生了追尾事故。一辆私家车与另一辆大车一前一后停在路中,两名司机根本不顾交通堵塞,站在车旁不停地争吵。新红桥这边的司机还都堵着无法通过,长江道与青年路交口处也因为一起小的汽车刮蹭事故而被堵住。
在昨天上午本报的热线电话记录中,类似新红桥和长江道附近的这两起汽车事故,总共有20余起。不过,据目击者反映,虽然事故责任很明显,但还是造成了事故路段出现不同程度的拥堵。究其原因,基本为事故双方司机间并没有采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式,而是等待交警处理,或是站在路边“打嘴架”。
记者来到几处事故现场进行采访,并对一些司机进行了随机调查,发现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不清、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价格不认可,以及证件携带不齐全成为大多数司机不选择“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三大原因。
小案例大问题
昨天上午,徐先生驾车在新兴路上行驶,后面一辆汽车在行驶中撞上了徐先生的车,可是对方却称徐先生突然停车,双方因此争执不休。“我知道有个快速处理,可是他总是说自己有多少理由,非让我分担一半责任,这一点我肯定不能答应,所以就得等交警。”徐先生表示。
部分司机观点:
不满快处定损
宁愿选择走程序
其实,有不少司机发生事故后遇到过像徐先生一样的情况,双方对于事故的责任无法达成一致,即便是外人看来很简单的追尾或是刮蹭事故,他们也要等交警来了之后分辨出谁对谁错。此外,部分司机对于“快处中心”定损不满意,认为无法达到在4S店维修时所需的费用,因此宁愿选择费时费力的一般程序来解决。再有,由于很多司机在出行时根本不按规定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交强险的相关手续,进而导致在进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无法达到要求,也让“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无法正常进行。
采访中,记者随机询问约20名司机,其中,一半左右的司机表示并没有把这三样必带的证件携带在身上。
快处服务中心:
司机依赖交警
携带证件不齐全
位于解放南路的捷丰分中心是河西区界内唯一一家交通事故快处服务中心,据该分中心的穆经理介绍,自从去年7月20日实行“快处”以来,捷丰分中心平均每天能接到20多起交通事故,比最初预计的少了近1/3。
“按照最初对交通事故的分析和预估,这个分中心每天处理的交通事故在35起-40起是比较正常的,可是现在也就只有预计的2/3。”穆经理说,部分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过分依赖交警是导致“快处”无法落实的主要原因。其次还有一些司机对于“快处中心”的估损价格不认可,导致无法执行此规定。
除此之外,导致“快处”无法实行的另一大原因就是驾车司机携带的证件不齐全。
交警说法:
七成以上事故
可以快处解决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实行就是避免因为“小磕小碰”导致交通拥堵,可是《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实行1年多,依然有不少司机“堵”在事故现场等交警。“每天都能遇到这样的交通事故,明明可以马上撤离现场,可是却偏偏堵在路上一动不动。”记者在采访中,一位事故交警说,如果一天出10个现场,至少得有七八个符合“快处”却滞留现场的交通事故。
负责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反映的这一情况得到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认可,据了解,目前交管部门对于那些故意滞留现场的交通事故数字虽然没有具体统计,但是有关工作人员保守估计至少得有70%以上滞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的事故符合“快处”要求。(新报记者李柏彦王渐通讯员杨毅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