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核心提示:2009年1至10月,天津市经侦部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109起,同比上升87.8%;涉案总价值10亿元。经济犯罪呈现出传销案件、合同诈骗案件上升,职务犯罪重化,信用卡诈骗犯罪向农村地区蔓延等特点。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10月份,本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109起,案件发生率同比上升近一倍,涉案总价值达10亿元之多。截至目前,本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类案件15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4人。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本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109起,其中传销案件立案33起,同比上升43.5%;合同诈骗案件立案997起,同比上升99.8%,涉案总价值同比上升95.3%;职务侵占案件立案167起;信用卡诈骗案件立案262起,比去年同期上升3.16倍。经济犯罪呈现出传销案件、合同诈骗案件上升,职务犯罪重化,信用卡诈骗犯罪正在逐渐向农村地区扩散3大特点。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传销违法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本市环城和农村区域,传销组织者已演变成更为隐蔽的经营模式。组织者通常向全国各地派出二级营销人员,在居民区、住宅内发展传销人员,并实现居住、培训、购货相分离的方式。而资金结算、奖金发放多通过网上或银行异地转账,这些传销组织甚至只依靠网络运营,增加了传销活动的隐蔽性,也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带来困难。
合同诈骗案件主要发生在4个领域:一是在股票市场,利用股市调整,发布虚假信息,诱骗股民。犯罪嫌疑人利用股民比较难把握股市的心理,以虚构的公司提供代炒股或股票投资咨询服务,骗取客户“本金”、“会员费”、“推荐费”;二是在房地产领域,利用楼市看涨,市民急于购房心理,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或是伪造相关证件,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出售、出租,骗取钱财;三是在租赁行业,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汽车租赁公司汽车进行倒卖变现;四是在人力资源市场,利用就业形势困难,蒙骗群众,骗取招聘信息费。
此外,职务犯罪和信用卡犯罪发案率明显增多。职务犯罪大部分出现在公司职员跳槽临走之前,利用企业管理上的漏洞恶意侵占公司财物,信用卡诈骗犯罪多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恶意透支、以卡养卡、以卡倒现等违法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一是非法集资、传销、非法证券活动等都是违法行为,不要参与此类活动。一旦发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举报;二是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无风险”、“保本付息”等承诺,避免上当受骗;三是一旦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四是不要编造信息申办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希望广大公司企业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设置专门监管人员,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工作人员离职后,在公司内、外及时通报相关情况,采取相应工作措施,避免有人利用其原来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记者邹雪通讯员公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