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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民工身患感冒,在返乡途中,每次咳嗽,其他乘客都投来异样目光,司机及全车乘客误以为他们患严重甲流;后来,虽然他们主动买了口罩戴,但全车近30个乘客还是通过举手表决,在一服务区活生生将两人撵下车“隔离”。两人正摸黑顺高速公路往家赶,被高速公路执法队员发现,送往医院检查,两人只是普通感冒。――《重庆晚报》
“多数人的暴政”值得警惕
只因被怀疑患上甲流,两名农民工在寒冬的凌晨,被同车的乘客以“集体表决”的方式,赶下了车。请问,谁赋予他们将两个合法乘车的公民赶下车的权力?这种利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规则,侵害少数人正当权益的“多数人的暴政”,值得我们警惕。
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每个人的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利益而使多数人的利益受损,但同样的,不能为满足多数人的不当利益,而使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两农民工掏钱买票坐车,从法律而言,这是个受法律保护的乘车合同。然而,只因他们患了感冒,疑似甲流,同车的乘客便通过“民意表决”,将他们赶下车。确实,将他们赶下车,多数人的利益是得到了维护,他们不再受疑似甲流病人传染的威胁,但两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却受到无情的践踏。
这种“多数人的暴政”往往打着“少数服从多数”、“维护多数人利益”的旗号,貌似公平公正,实则大谬不然。因为这时多数人的利益,是已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正常范围的利益,是以少数人利益的牺牲作为代价的,已构成了非法利益。这种“多数人的暴政”,更具迷惑性,危险也更大。我们要警惕少数人侵害多数人的利益,更要警惕多数人打着公众利益的旗号,非法侵害少数人的利益。历史上,就有许多的悲剧是在“多数人的暴政”下发生的。如苏格拉底是在雅典的“民主制度”下被公众的“民主激情”判为死刑的。还有法国大革命中的丹东、罗伯斯庇尔、圣鞠斯特,也是被“多数人的暴政”剥夺了生命。
要遏制“多数人的暴政”,我们唯有超脱利益的范畴来评判事实,不以人多人少来区分公平与否、正义与否,而唯有以法律为准绳,以是否合法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如此,方有可能杜绝“多数人的暴政”。(孙瑞灼)认知与执行力不够更需警惕应该承认,每个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本能意识,当身临其境地面对一个让你平日“谈之色变”的对象时,换位想一想,有多少人不会恐慌呢,就是那些高呼“多数人的暴政”的人,恐怕也“难以免俗”。所以,出现“民意表决”将“疑似甲流患者”撵下车的事情,与其说是大家薄情,不如说是心理恐慌的发酵。这就涉及一个问题,为什么一车人会如此恐慌,以至于迫不及待,不惜以诱骗的方式将疑似患者“隔离”?在我看来,这显然不是一句简单的所谓“多数人的暴政”就可以解释。换句话说,简单地用道德大棒来指责一车人的粗暴,既无益于事情的解决,也明显是将问题过于简单化。
甲流之所以让很多人闻风丧胆,除了本身极大的危害性外,与公众对甲流认知的不足也密不可分。普通人虽然对于甲流“闻名久矣”,却并非都知道其“庐山真面目”,对于感冒与甲流难以作出准确的区分。这种认知水平下,很难让人有“难得糊涂”的洒脱。所以,一旦有“疑似”的症状,人们很可能便抱以“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的心理。
而根据报道显示,在乘客纷纷投以异样目光后,两名不断咳嗽的农民工并没有去医院检查,或者请医院开具证明,以打消大家的顾虑,反而是买了口罩。这就把这种“顾虑”更为扩大化了。那意思是,我本来就怀疑你,现在你几乎就是“不打自招”了。这样一来,为远离甲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即便采取过激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
尽管你可以说撵人下车防甲流的做法有些过火,但更应该反思的或许是,尽管甲流防控已经三令五申,但一些地方在执行时存在宣传不到位以及对突发性甲流应急不力。如果相关的配套设施齐全,那么即便是在汽车、飞机、火车或是别的场所也可以事先进行检验检疫,防患于未然。遗憾的是,两名被撵下车的农民工,或许自己也没底。那么,到底是“多数人的暴政”更应谴责,还是公众对于甲流认知的有限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及检验检疫不足的责任更多一些?
(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