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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又到了人、财、物流动频繁的时期。近日,天津大港公安部门连续接到数起案件,全部是由“内鬼”所为。为此民警提醒市民,岁末必须提高自防意识,加强内部防范,以避免自身财物损失。
2009年12月5日清晨,大港某服装专卖店报警,称早上开门后发现店内服装缺失,怀疑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在对现场进行查看并了解情况后了解到,4日盘点时服装并未丢失,且该店内门窗状况良好。民警据此判断该案可能系内部人员所为,随即将店内人员带至所内进行询问。在对营业员张某和李某进行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二人言语支吾、神色慌张,随即对二人重点进行讯问,二人最终交代了店内盘点后利用锁门之机盗窃店内羊绒衫的犯罪事实,民警随后在二人居住地将被盗羊毛衫缴获。
无独有偶,11月22日上午9时许,公安大港分局胜利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菜市场一摊位上事主刘某存放在柜台柜子内的2万余元现金被他人盗走。接警后,胜利派出所立即派民警进行处置,并迅速锁定刚刚辞职人员嫌疑人邱某。
随后,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发现邱某从大港区旭日路某汽车租赁店租赁了一部宝来轿车开往河北省南皮县。胜利所民警迅速赶往河北省,并在泊头市将嫌疑人邱某抓获归案,将其未及挥霍的2万余元赃款全部追缴。(记者刘冲通讯员左今声王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