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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出一片和谐蓝天
河北区劳动保障局化解劳动关系的调查
在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高危形势下,天津市河北区通过创建求决机制,将大量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期,使全区劳动关系呈现出喜人局面。全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断提高;和谐企业创建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劳动仲裁、监察、信访各类案件处理的调解能力不断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争议、监察案件连年下降,2009年同比下降46%和68%,大大低于全市水平。
河北区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创新,改变了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上的被动局面。近两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上升,一方面表明劳动者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了劳动关系的不规范,2008年至2009年河北区劳动关系信访接待量也有所增加,但信访求决案件却只占接待量的9.3%,因为大量的信访事件是咨询,通过信访窗口的解释和信访调解程序,90.7%的信访事件已得到了圆满解决。在信访求决程序又有45.7 %的案件得到化解,信访转仲裁和监察的案件只占36.3%。这一组数据说明,由于仲裁和监察的关口前提,仲裁、监察人员直接参与信访接待,提高了信访接待的质量,大量的矛盾化解在信访窗口。
由于信访调解程序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致使仲裁立案的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经过立案前调解,又有相当多的案件得以解决,且立案前解决的案件数量所占比例逐年增加,说明裁前调解在解决高难度案件上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立案后,经过庭审,又进行裁前调解。由于掌握了大量的证据,裁判结果趋于明了,为新一轮调解增加了力度,使一些在前几个程序难以调解的案件在裁前最后时刻出现转机,双方同意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一程序的调解成功率高达85%。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河北区从机制创新入手,创建了信访、监察、仲裁“三位一体”求决调解制度,形成了基层调解先行,以信访调解、行政调解为主,仲裁调解断后的递进式调解机制。做到所有求决案件必须在调解不成之后再进入仲裁或监察程序,并继续寻求裁前调解、裁中调解。区里抽调经验丰富、精明强干的干部担当劳动保障部门重任,将区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科三个科室的人员统一调度,在信访窗口轮流值班,在工作职能和程序上实现无缝衔接。他们建立了数据库,对创建前三年劳动关系方面的行政投诉、申请仲裁、多次上访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全区80%的劳动争议发生在180多个企业中。而后邀请本区内在“两法”实施以来发生争议案件的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用人单位进行座谈,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引导这些企业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提高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他们还与区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研讨破解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难题。
由于基层调解组织的独特优势和辛勤劳动,既缩短了案件处理的周期,又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和结案后的满意率。劳动监察把重点放在解决职工的工资拖欠群体性上访事件上,完成书面审查1846家;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开发就业岗位2000多个;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人;深入企业服务935家,指导30多家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了用工管理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保证了全年无错案。开展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周活动,监察科年轻的监察员工作提速,每天步行5小时,有时半天喝不到一口水,为600余户企业上门指导填写书面审查报告书,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在一次问卷调查中,发现有企业认为“两法”偏袒劳动者,使企业没法干下去了。同时也发现,申请人求决的心理期望值过高,标的一路飙升。特别是2009年,非工伤案件的诉求高达几十万元。在这种情况下,走劳动仲裁法定程序相对容易,但调解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却不那么简单。每一件案子都是一个难题。
仅仅打工18天的陈某,不慎跌进冷却池,造成左下肢、左上肢烫伤。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得不到工伤赔偿。陈某委托代理人一纸诉状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法院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先裁后审原则予以驳回。而后,陈某到河北区劳动保障局登记求决,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信访窗口接到案件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调解人员与两个单位反复斡旋沟通,经过24天的调解,说服两个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为倾家荡产的陈某争取到70万元的工伤补偿。这一案件没有进入仲裁程序,在基层调解组织的协助下,通过信访调解和行政调解就得以圆满解决。
针对一些难缠的案件,他们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立疑难案件研究小组,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组织小组成员进行研讨,突破单纯维护劳动者单方利益的思维和做法,突出维护劳动者的核心权益。融情于法、刚柔并济,兼顾双方利益积极寻找调解的突破口、结合点、关键点,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又不能伤及企业的筋骨;既要维护劳动者利益,又不能迁就不着边际的天价要求。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全年案件调解率达到85%。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快立、快审、快裁、快结,提高法定时效内的结案率。将尖锐性、冲突性和社会的危害性降到最低,全年未出现重诉、累诉的现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相当多的案件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一触即发。这样的环境要求仲裁调解人员,每天都要以饱满的热情、百倍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之中不是件容易的事。局领导干部坚持用人格的魅力带动大家、感召大家,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保持乐观、豁达、积极的态度,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针对年轻干部多、经验不足的特点,他们把信访接待窗口作为干部学习、政策理解、提高政策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岗位,培养年轻干部的一线意识、服务意识和处理急难险问题的大局意识。把调解劳动争议工作作为锻炼干部的一个平台。主管领导根据求决案件的繁复程度,把案件统一分配给三个科室的每一位干部,让他们独立承担案件调解任务。一次次地创造机会,充分利用各种时间组织业务学习和交流,让他们在老同志的带动下学会调解的方式和方法,一年中,每个年轻干部都要接到十几个案子。几位新分配不久的大学生在领导和同志们的鼓励下,勇敢地挑起了重担。(本报记者张鸣岐通讯员 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