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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香港等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3月14日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指出,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都于法无据,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据3月15日《京华时报》报道)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曝光了饭店收消毒餐具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例。但回过头来看,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并没有因为舆论的声讨和消协的警告而有所收敛,反而更多的餐饮企业,参与到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行列中。
餐饮企业收取顾客的消毒餐具费,是被利润所吸引。从媒体披露我们得知,一套“工本费1元”的消毒餐具,消毒公司仅向餐饮企业收费三四角钱,那么,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工本费1元”,就有2倍的纯利润可赚取。如100个人在一家饭馆用餐,仅消毒餐具一项,饭馆一天就可以得到60元左右的纯利,一年下来那是相当可观的。可见,消毒餐具隐藏着巨大的暴利空间,成为餐饮企业厚颜收取消毒餐具费的“推手”。
而事实上,像餐饮企业出于不良动机而乱收费的“规则”,在其他行业也不同程度存在,如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征收;酒店宾馆业“中午12点退房”;酒店拒绝自带酒水;续征收机场建设费等等,行业不良规则都把消费者看做是砧板是鱼肉,任意宰割。虽然,各地消协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每年都会向社会公布和点评消费领域的不良规则。但消协并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执法权力,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扮演的只是“场外指导”的角色。像3月14日,多地消协组织发公开信,称饭店收消毒餐具费侵权,在我看来,也只是“放空炮”,并不能实际有效的制止饭店侵权行为。
因此,让消费领域的不良规则在市场上消失,光靠消费者自身或是消协的力量远远不够。我以为,必须善于利用法律手段,帮助消费者增强与行业不良规则的博弈能力,让不良规则在法律主持的公平正义下“败退”。例如:2006年有储户发现工商银行在利息计算方法上“不算31日”向法院起诉,尽管败诉,但2007年,工商银行已调整了个人存款的计息方式,今后31日也要计息。可见,行业不良规则因其提起诉讼而有机会受到质疑和纠正,使得公平正义获得了一个新的提高。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在一个日益健康、正常的现代法治社会,完善法律制度上的安排与应对,更能从根本上体现与满足社会民众对于公平、正义等价值的追求。具体到消弭行业不良规则,有关部门必须通过制度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来压缩行业不良规则的存在空间,这对于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