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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张会员卡,到美容院美容本是件开心的事,可是因为没多久美容院就突然蒸发,预交款也泡了汤,相信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这类坑人的事情。
消费者谁能为我维权?
读者李小姐到本报反映:2008年1月我在南开区王顶堤华润万家超市旁的柔婷美容院买了一张2000元42次的SPA美容卡。2008年11月我的SPA项目还剩余28次的时候,该美容院称“SPA项目效果不好、已经没有顾客做了”,让我又交了2000元把原先的28次SPA升级为“贵妃”项目并增加了4次“贵妃”项目。至2009年12月时我还有19次“贵妃”未做。2010年3月7日,我到该院做美容。发现该美容院已改名为“美兆”美容院,但人员没有太大变动。我要求做美容时该美容院要求我必须加钱才能继续享受服务。我问加多少钱,称至少1600元,或者加钱增加项目。不交钱,就做不了。我要求将档案提走,但工作人员拿出“顾客自行将美容档案提走,今后与本院无关”的字条让我签字。我拒绝签字并要求复印该档案带走,服务员称没时间和我去复印,并让我留下100元押金后自己去复印。当天早上我在该美容院等候时,还听到一位70多岁的女士抱怨,她花了几千元在柔婷办了综合卡,但现在改为美兆后每个服务项目都涨价很多。服务员却安慰她说:“交了一万多元的顾客不也都这样了嘛。”
从“柔婷美容院”到“美兆美容院”的突然变身让李小姐感到非常困惑。无论对于企业名称的变更还是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工商局应该负有管理监督的责任。像柔婷这样跑掉了、美兆不负责的情况,工商局该不该为受害顾客讨回权益呢?又是由于哪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疏于监管才造成了这种结果呢?
记者调查无可奈何的“蒸发”
接到李小姐反映,记者来到位于红旗路的这家美容院,其牌匾已经更换为“美兆养生馆”。这里正在装修,几位工作人员称,她们老板于2009年年底将该店买到手,与原先的“柔婷”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原先的老顾客来美容她们愿意接待,但需要更换她们的美容产品,她们的美容产品比柔婷要好很多,但价格是不一样的。记者在柜台上看到,有几大本顾客记录。
之后,记者联系上了“美兆”的老板于女士,她说:“我于2009年12月接手的这家美容院,原先美容院为‘兰雨可儿’,至于柔婷美容院,那是在‘兰雨可儿’之前,我根本就没有见过。我接手后,重新进行了注册,与那两家已经没有关系。原先顾客的档案是她们临走时丢弃的,我新开业就是想借助这些档案留住一些老顾客而已。对于柔婷和兰雨可儿的经营方式,她略知一二,她说,柔婷采用低价圈钱的方式,这个价格我们做不了。她们走时,说要到华苑开店,把顾客带走,其实根本没开,跑外地去了。有一些老顾客找我来打架,我一一解释。”
“柔婷”的老板哪里去了?记者查访得知该美容院租赁用房是中华全国供销社再生资源研究所的。与该所联系,一位物业办公室的负责人在查了房屋租赁协议后称,2008年一位叫陈某某的与该所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日期为2008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4日。在此开办了“柔婷美容院”,后又将美容院转让给了张某,改名为“兰雨可儿”,经营者是于某,但“兰雨可儿”经营了很短一段时间,2009年11月,就又转给了现在这家“美兆”的老板于女士。目前陈某某的租期仍未到,至于这几家美容院是什么关系,她们并不清楚。对方提供了“柔婷”的陈某某以及“兰雨可儿”的于某的手机号码,记者拨打后,一个是空号,一个呼叫转移没人应答。
如此“蒸发”工商部门是否知情?3月15日,记者来到南开八里台工商所。工作人员称:“近日确实接到了数起这家美容院的投诉。‘柔婷’是家骗人的美容院,因为之前,在华苑有一家‘柔婷’也是突然关门,会员找到这里来,当时再生资源研究所这家‘柔婷’尚在经营,经调解,就转到这家了。”“柔婷”走后,“兰雨可儿”经营的时间较短,并于2009年11月把营业执照退了,随即“美兆”在这个地点注册了新的营业执照。两家的债权债务是怎么承接的,工商部门不清楚。“如果有消费者来投诉,我们把‘美兆’找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也无能为力,建议消费者去法院起诉。”
八里台工商所的所长也称,工商所的职能实际就是消费者协会的一个分会,发生老板跑了的情况后,他们只能找美容院的受让方来调解,尽量化解矛盾,防止造成群体投诉。
玩“蒸发” 只因“无惩处”
美容院为何总玩失踪?据悉,目前美容院多是以“卖产品,送服务”的方式进行经营。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为了扩大产品销量,纷纷以低价吸引美容院加盟。一些美容品牌的加盟费最低只需几千元。此种经营模式下,美容院多以办卡的方式一次让顾客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然后在美容院享受后期美容服务。因此,美容院的利润很高,有的堪称暴利,资金回笼也快。再则,美容院的门槛低,国家没有限制,租个门脸儿,装修一下就能开张。有业内人士说,美容院为何频繁换经营者、换场所,就是以低价招揽客源“办卡”,用后面顾客的钱养着前面的顾客,一旦客源少了,收不来那么多的预付款,就“跑”。换个地方、换个牌匾另开张,继续圈钱。
美容院恶意侵吞会员卡费的事件频频发生,甚至成为行业通病。租间房子开业后,想圈钱就圈钱,圈来的资金无人监管;想失踪就失踪,谁也找不到。对此,媒体曾多次报道,相信监管部门对此早就有所了解,但是却一直缺乏监管。
难道这种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就真的没治了吗?工商部门是怎么监管的?记者走访了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告诉记者,目前美容院都是采用预付费的经营方式,卖会员卡是一种优惠服务,对其优惠服务的履行是否违约较难把握,解决起来他们也感到很无奈。“像这种美容院突然蒸发的事件本市已发生多起,一直是近年来的投诉热点。美容院等行业这种经营方式游离于国家法律法规之外,监管起来难度较大。目前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采取三种方式解决,一是想方设法寻找当事人;二是让受让方承担责任;三是如果数额大,范围广,构成诈骗的移送公安机关。针对这种投诉多的情况,市工商局已经要求各分局对该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尤其是对有不良信誉的商家,严格审查。”
该处长透露,目前市工商局与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及美容美发商会正在研究探讨,出台相关的资金监管规定,比如第三方支付、保证金制度等。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诚信示范企业榜样。
美容院频频蒸发,而监管制度却迟迟没有出台,我们不禁要问:还要有多少消费者被坑后,才能有效制止,如任其泛滥下去,谁敢再去消费?(本报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