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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前几天的夜里,正是人们进入梦乡时分,突然鞭炮齐鸣,将居民们惊醒。如今的烟花爆竹,体积越来越大,声音越来越响,燃放的理由也越来越多。老人去世、清明祭奠、结婚庆典、孩子出生、朋友相聚、乔迁之喜,都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而且不分时间、地点燃放,常常吓得老人和孩子心跳不止。春节已经过去了,正月也过完了,还有不少市民家中存放着过年期间没有燃放完的烟花爆竹。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极易引起意外事故。读者吕申
附记 接到这封来信后,记者与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得了联系。市安监局回复说,燃放烟花爆竹主要集中在大年夜、正月初五和元宵节。家里的烟花爆竹一般都会在元宵节全部放光。但往往有市民因舍不得燃放,有意无意在家里存些烟花爆竹,这会给自己和别人造成潜在安全隐患。为了避免市区各大临时零售点和市民家庭储存烟花爆竹,市安监局已要求,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做好剩余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工作,各零售点将剩余的烟花爆竹分类封箱,由批发企业使用防爆车辆全部回收代存。市安监部门提醒市民,烟花爆竹的存放需要非常严格的条件,千万不要在家中存放剩余的鞭炮,以免引起火灾。如果家里剩余少量烟花爆竹,最安全的办法还是尽快燃放干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本报记者赵宝起实习生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