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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纪委预防腐败室调查组负责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郭松江等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在2007年到2009年期间,就曾组织多批干部公款出国旅游。以下是对话实录——
32人巧立名目公款出国
郭松江:2007年以来,原煤炭工业局的党组就有计划地组织公款出国旅游,局长赵全州在党组会上就提出来,要安排本单位和下属企业领导出国走一走、看一看,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组织公款出国旅游案件。
记者:是有组织、有计划的?
郭松江:有组织、有计划的。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自2007年8月份以来,一共组织了9批51人公款出国旅游。其中有32人是违反规定,他们没有经过因公审批程序,办理了因私护照,巧立名目公款出国旅游的。
资金向下属企业伸手
记者:你们调查过程中发现,原吉林煤炭工业局这么多团、这么多人出国,用的都是什么资金呢?
郭松江:我们发现原煤炭工业局从2007年8月份以来,组织的这9批51人公款出国旅游的资金的来源,一部分是他们煤炭工业局的自有经费,还有一部分他们是在下属企业,比如它的下属有一个叫舒兰的矿业集团报销的,在那儿报销了29.6万元。
记者:就是局机关的干部出国旅游?
郭松江:对。
记者:拿到下面企业去报销费用?
郭松江:对,这是典型的违反我们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
涉案人员受处分
记者:调查以后,这些涉案人员后来怎么处理了?
郭松江: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对吉林省能源局局长赵全州、省安监局副局长刘贵峰、省煤业集团董事长袁玉清、省煤田地质局局长皮世凤、省能源局科技装备处副处长李艳舫等五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的处分;对吉林省外办主任范飞、副主任王刚、审批处处长苏津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写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