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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9月开始,天津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今年国家调整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之后,极大地调动了消费者以旧换新的热情,很多消费者紧紧抓住置换新车的有利时机,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截至3月底,本市汽车以旧换新总量超过了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拉动新车消费额超过了5千万元。
政策调整吸引力增强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国家调整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标准,本市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每辆车的最高补贴6000元调整为每辆车最高补贴18000元,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排气量1.6升及以下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政策。本市消费者紧紧抓住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从今年初开始,全市汽车以旧换新数量猛增,今年一季度,本市汽车以旧换新的总量比去年9至12月(四个月)的总量提高了七倍。
汽车以旧换新是拉动内需,扩大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受到了消费者的积极支持。广大消费者积极报废高能耗的老旧汽车、黄标车,购置新型节能低耗型汽车。市民张先生给自己算了一笔账:报废一辆12至14年的桑塔纳、捷达、富康等1.35升及以上排量的轿车,购买一辆10万元左右的新车,可以得到1.8万元以旧换新补贴和700元报废汽车残值费,而置换新车实际开支仅8万多元,以较低的开支置换新车不仅满足了自己的需要,也有效地支持了环保事业的发展。
汽车以旧换新速度加快
按照国家和本市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规定,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为了在最后期限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享受国家资金补贴政策,最近本市很多消费者在本市各大新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和联合服务窗口,抓紧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也有部分车主咨询,国家为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已经延长了家电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国家是否延长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我们从市商务委获悉,国家目前没有出台延长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的相关政策,以后国家是否延长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不得而知,但是国家商务部要求各地抓紧办理汽车以旧换新,力争在最后期限之前,让本市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通讯员白文进记者门心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