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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4月4日)获悉,日前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天际航空先后下发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调整时间为4月6日零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不变仍为20元。
新政:降燃油附加费收取率
二季度起,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较上季度每吨降低10元,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率从每公里0.002908元,降至每公里0.002818元。
按新标准计算,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应征23.9元,超过800公里的航线征收44.8元,按照“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的算法,分别应该征收20元和40元,而目前征收的金额分别为20元和50元。航空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
分析:燃油附加费只是收费“小头”
据悉,通知下发后,深航、川航最先宣布,将于4月6日零时起,对购票出行的旅客按新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随后,国航、海航、金鹿航空、天津航空也下发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调整时间均为4月6日零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保持不变,仍为20元。
航空业人士表示,航油是航空公司最大的成本消耗。国航、东航、南航这三大国有航空公司的航油成本都已超过总成本的40%。其中,南航80%的航线为国内航线,所以每次受国内航油价格调整的影响也最大。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称,此次燃油附加费的微调,对航空公司收益影响不大。在实际运营中,影响航空公司票价更为重要的是行业的供求。同时也有航空公司人士表示,与一直未波动的50元机建费相比,燃油附加费只是收费的“小头”,“大头”仍被机场征收。
影响:引发旅客索退差价潮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航空公司的通知,在4月6日前销售的机票仍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自4月6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销售的机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因此,机票燃油附加费下调已经引发旅客索退差价潮。
“我上周购买了4月6日去广州的机票,现在燃油附加费下调,航空公司却拒绝退还差价。”市民李女士对航空公司不返附加费差价提出疑问。据机票销售代理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像李女士这样询问的乘客非常多,一些乘客甚至延缓到本月6日以后购买机票。
记者了解到,“燃油附加费下调以出票时间为准”这一标准国家发改委早有规定。部分近日出行的旅客延缓到本月6日以后购买机票,因此近两日机票销售量有所减少。但即使等到6日后出票,旅客也不一定能真正得到实惠。天津一家航空业内人士分析,如果燃油附加费不调低,机票价格会继续在低折扣上徘徊。附加费降低后,航空公司肯定会提高机票价格,来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