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记者从燃气部门了解到,自4月12日开始,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面办理本市居民家中散落的超过检验期限和报废的钢瓶问题,此项工作截至今年年底,逾期不再办理。
据介绍,随着管道天然气覆盖全市,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底开展回收液化气钢瓶的业务。由于种种原因,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居民用户没有退回液化气钢瓶。这部分钢瓶均已超过检测期限或已属报废钢瓶,不能继续使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此次钢瓶回收范围:原居民使用液化气公司尚未交回的各类液化石油气钢瓶(包括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50公斤规格)。
钢瓶回收价格:50公斤钢瓶为每只80元;15公斤钢瓶为每只20元;10公斤、5公斤、2公斤钢瓶为每只10元。另外,对于2005年以后液化气公司以押金形式投入社会的15公斤钢瓶,用户需持原手续到各回收站按规定办理退钢瓶、退押金手续。
钢瓶回收站点:一是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西青区中北镇工业区内),负责回收以50公斤钢瓶为主的各类钢瓶。联系电话:58396359(每日8:30—16:00)。二是河西区西楼后街(原西楼后街服务站),负责回收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的钢瓶。联系电话:58269619(每日8:30—17:00)。
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提醒部分未交回钢瓶的用户,请及时办理退瓶退款手续,同时还要自觉不再使用超过检修期和报废的钢瓶,以确保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钢瓶回收期满后,对于仍未交回的钢瓶,其安全责任由用户自身承担,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市民用户如需了解详细信息,可拨打便民服务热线:58396331进行咨询。(记者韩燕玲通讯员高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