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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明天,天津基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实现城乡全覆盖。届时,新版《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开始使用,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将严格按照新目录配备使用,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也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目录内药品,但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介绍,去年8月,国家出台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目录内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物品种,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新版《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在保持原先零差率销售的537种药品数量不变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其中的190余个品种进行了调整,以保证患者用上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的药品。(记者黄建高实习生莫铮耿昀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