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国家发改委重新调整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并于今年4月起执行。在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中,涉及766种中成药,在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非处方药剂型目录中,涉及356种中成药。
据介绍,新增进入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称项下的所有处方药剂型,以及所有国家基本药物,增补进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退出《医保目录》的药品,从定价药品目录中删除。退出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制定价格;未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凡列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的药品,各地不得擅自调整。 (记者柳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