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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万元资金在48张银行卡之间频繁流转,暗藏种种谜团。南开警方抓住点滴线索,剥茧抽丝,历经半年,远赴上海、江苏等地调查取证,终于拨云见日,破解谜团,将涉嫌职务侵占的企业蛀虫绳之以法。
四大罪名举报女副总
回溯到2008年5月,本市某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负责人来到公安南开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不久前辞职的前A公司女副总刘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种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侵害公司利益,并具体罗列了四大罪状:第一,被举报人刘某在2007年任职期间,一年内向公司报销多种名目的业务费用近10万元;第二,2007年11月,刘某向公司谎报给日本某公司生产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的时装,然而公司生产完成后,刘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将服装运给上海某公司,将货款占为己有;第三,刘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编造理由多给服装加工厂结付服装加工款,侵害了公司利益;第四,刘某于2008年初辞职后,自己注册成立服装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进行同类经营,带走公司的大客户,侵害了A公司利益。据此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从快从重惩处。接到报案的民警感觉报案人情绪激动,举报的内容很可能言过其实,所以没有急于给案件定性,非常冷静地对案情进行分析。
不出民警所料,经过查证,民警将举报人所提出的四大罪状一一否定:一是刘某任职期间报销业务费用经过对相关材料、单据、票据逐笔核查,均经公司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审核后签字同意,手续完备;二是与日本某公司10万余元的时装业务也确有其事,并非刘某谎报,经赴上海调查取证,得知当时由于日本公司对这批时装检验不合格而拒收,后刘某将这批时装以残次品价格,卖给上海某公司,而上海这家公司一直没有付款,也就不存在刘某将货款占为己有一说;三是刘某利用职务便利,编造理由多给服装加工厂结付服装加工款,均有A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而签订的增加加工款所补充合同;而最后一项罪名提到的刘某辞职后注册成立B公司,经营与A公司同样的服装进出口业务,更与是否犯罪毫无关系。
48张银行卡暗藏玄机
对刘某涉嫌犯罪的举报情况全部查否,按照常理警方下一步工作就是撤销立案停止侦查,但是办案民警并没有简单地就事论事,他们认为虽然举报人情绪冲动,举报内容或不详实,但也绝非捕风捉影,虽然四大罪状被全部否定,但在对这四项罪名进行的调查中民警发现,刘某及其母亲在本市不同银行共计开设了48个银行卡账户,这48张银行卡使用率非常高,时常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大额资金在这48张银行卡之间频繁流转,且看不出任何目的性。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怀疑刘某母女二人的这48张银行卡一定有问题。
办案民警的分析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支持,要求抛开举报内容的影响,重新对刘某及其母亲名下的银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梳理,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经过梳理发现,刘某母亲名下的一个账户在2008年5月份汇入一笔100万元及4笔共计10万元的资金,汇款方均系江苏无锡某公司。经向举报人了解,江苏无锡这家公司是A公司的长期客户,刘某在A公司任职期间生产所需面料大部分是从该公司进的货,粗略统计业务额达9000余万元。民警随即核查所有与江苏无锡某公司的购货合同及相应付款情况,并未发现明显问题,但江苏无锡某公司凭空汇入刘某母亲账户110万元却不知何故。此外刘某及其母名下多个账户间资金提现、转存往来频繁,十分混乱,有故意掩盖真实情况之嫌。为进一步查明真相,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赶赴江苏无锡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另一路沿着刘某及其母名下的银行资金往来、提现及转存情况继续追根溯源、剥茧抽丝。
奔赴江苏无锡的办案民警工作进展神速,在当地经侦部门的配合下,他们很快查明了110万元资金的出处。经查该公司确实打入刘某母亲账户共计110万元资金,其中100万元为该公司借给刘某的,借款手续完备,但另外4笔共计10万元则是个人之间的赠与行为,与两家公司间的业务合作没有任何关系,据分析应是江苏无锡某公司给刘某的回扣,虽涉嫌受贿犯罪,但相关证据并不充分,无法由此展开突破。
50万元成为案件突破口
江苏方面的工作陷入僵局,然而在对那48张银行卡的调查过程中却发现了新的线索。经对刘某及其母众多银行卡间300余笔交易记录查询分析发现,刘某名下第46张银行卡曾在2007年10月由本市人杨某从个人账户汇入刘某账户50万元,杨某账户的开户行恰恰同与A公司长期合作的某服装加工厂的账户开户行是同一家银行网点。办案民警大胆推断这其中应该有着某种联系,于是佯装洽谈业务前往该服装加工厂,暗中对该厂的人员情况进行了解,发现该厂的女会计正是汇给刘某50万元的杨某,而且这个杨会计竟然是该厂法人代表杨某某的亲侄女。办案民警立即对该时间段两家企业间服装加工合同进行核查,发现杨某汇给刘某50万元的时间正好是该厂为A公司加工一批出口滑雪服后结款的时间。A公司账目记载的结款数额比该笔业务合同中应结款数额多出50万元人民币,而实际该笔业务额仅为37万元人民币,两者相差悬殊,即使存在实际数额需要增加的情况也不可能超出近一半。民警们相信由此突破,刘某涉嫌犯罪的证据将浮出水面,缉拿刘某到案正面交锋的时候到来了。
由于工作性质,刘某常年到外地出差,这令办案民警担心其一旦获悉风声很可能外逃。为此他们认真分析刘某的活动规律,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
2009年11月19日清晨,民警分别在刘某家住地及其经营的B公司附近蹲堵守候。8时许,在刘某家住地蹲堵的民警发现一名女子体貌很像刘某,但与民警一直通过照片所掌握的刘某出入较大,由于不能确定其就是刘某,民警及时与负责在B公司蹲控的民警联系,提醒注意目标出现。不久,这名貌似刘某的女子乘车来到了B公司,就在其掏出钥匙开门的一刹那,蹲堵守候的民警断定其就是刘某,果断行动将其抓获。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迅速赶到给刘某汇款的服装加工厂,对该厂的账目及相关人进行核查取证。
6年铁窗警示后人莫贪
刘某利用大量银行卡转移资金掩盖犯罪事实的手法,可见其狡猾。果然,刘某在审讯中非常主动地坦白向江苏无锡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和服装加工厂法人代表杨某某分别拆借1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的情况,但矢口否认有损害A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还大谈对A公司的贡献及A公司对她的“不仁不义”。当民警提出加工滑雪服生意为何多给加工厂结款的问题时,她马上辩称也许是会计结错了款,不然就是加工厂恶意多要加工款,可以看出刘某对这些问题早有心理准备。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前往服装加工厂开展调查的民警传来消息,在服装加工厂与A公司结滑雪服款项时,是刘某指使加工厂虚开了50余万元人民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A公司结走了款项,除去应该转付给另一家企业辅料款5万余元外,余下45万余元按照刘某要求转入另一家商贸公司,并由该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平账。办案民警立即对这家商贸公司展开调查,该公司总经理陈某承认了按照刘某要求为服装加工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取开票费3万元后,将余下的42万余元提现交给刘某的事实。刘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巨款的罪行水落石出,虽然刘某仍然百般抵赖、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但证据确凿足以认定刘某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案情大白,办案民警顾不上连日辛劳,及时对刘母展开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追缴回全部涉案赃款。与此同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杨某某、杨某、陈某也被警方立案侦查。
日前,刘某因职务侵占罪已被南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也分别移送管辖地公安机关审理,案件至此画上了圆满句号。然而案发时年仅33岁的涉案人刘某,在本职岗位上经过10余年的锤炼,本已成为有所成就的专业人才,却由于受到了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的影响,心理失衡、人性扭曲,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着实令人扼腕。同时48张银行卡所揭穿的这起职务侵占大案,也进一步警醒金融部门应加强风险管理,有效遏制不法分子利用银行部门监管的疏漏掩盖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