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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今天起,全市开展打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将深入农村农户,走访卫生、财政、审计等涉及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单位,力争在短时期内立案查处一批该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
据了解,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广,本市个别基层干部和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借机实施贪污贿赂犯罪,如乡镇卫生院人员与药品供应商勾结,采取虚构冒领等方式,大肆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严重影响中央保障民生政策的贯彻实施,损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此次专项打击活动的重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截留贪污农民报销款的犯罪案件;县、乡(镇)医院、卫生院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医保资金,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的犯罪案件;特别是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大肆套取、侵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犯罪案件。
市检察院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基层摸底、“对症下药”,在办案中要严格依照法定管辖范围受理案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关系,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对于涉案金额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实坦白交代问题并全部退赃,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持教育挽救为主,移送有关部门作党政纪处理。另外,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做到“打防结合”。(记者冯琳通讯员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