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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步推广,一些基层干部和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借机实施贪污贿赂犯罪,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严惩犯罪,天津市检察机关决定从今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
据了解,为了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本市农村社会的稳定,市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把查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检察机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和落实中央稳定农村、关心农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重要举措。
此次专项打击活动的重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截留贪污农民报销款的犯罪案件;县、乡(镇)医院、卫生院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医保资金,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的犯罪案件;特别是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大肆套取、侵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犯罪案件。(通讯员朱建军记者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