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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4月1日实施以来,影响市容市貌的运输撒漏现象和占路经营摆卖明显减少。
《规定》实施首日,综合执法部门即开展了运输撒漏专项治理“零点行动”,对占路经营摆卖的治理同步进行。据统计,实施当日,共教育处罚违法车辆20部,治理违法摊点摊位1600余处。截至昨日,共教育处罚违法车辆近187部,治理违法摊点摊位5000余处。在执法力度逐步加强的情况下,日均处罚量均有明显下降。
在占路经营摆卖专项治理中,本市确定了758条道路24小时无非法占路经营,225条次干通行道路保持16个小时(7:00至23:00)无非法占路经营;74条支干道路在不具备市场建设的条件下,经区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实现定点、定时、定责、定内容、定标准的规范化管理。目前,24小时、16小时无占路经营的道路分别达到723条、215条,占总数的95%。
据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介绍,专线治理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宣传到位,越来越多的单位和市民了解并熟知《规定》,二是《规定》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严厉,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记者孔令彬通讯员王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