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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认定面向尚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企业,择优认定一批“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纳入“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支持范围,对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引进等予以支持,并享受滨海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其它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尽快发展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规定,被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在2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项以上的企业,由培育资金再给予2万元奖励;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滨海新区政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其他优惠政策。
新区企业可向各功能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新区科委将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审,各功能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将于2010年5月提交第一批申报材料,认定结果名单预计于今年6月出炉。(记者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