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市教委于近日出台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十项措施》,以保障校园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新出台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十项措施”强调了“全日制”和“全方位”的防范。措施包括: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体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有安全工作台账和会议记录,并文档齐全;要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各项管理制度;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生命安全、社会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教育,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校门和幼儿园园门的安全管理。建立校外人员入校、入园的登记、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园外机动车入内。保安室(警卫室)应具有: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监视器、远红外线报警装置主机、报警电话并保证完好有效。学校、幼儿园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学校要将学生入校、放学及参加大型活动起始和结束的时间,及时通报学生家长并向属地公安部门备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存在的治安等问题,要积极向属地相关部门和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主动协调予以解决等等。记者贾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