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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本市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呈现“两升一降”的新形势,全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和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形势案件呈上升趋势,新收一审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明显下降。
据介绍,全市三级法院根据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同诉讼程序,充分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手段,全面保护知识产权。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304件,比上年增长31.0 %,其中,一审案件263件,比上年增长32.8%。案件类型涉及专利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除了加大民事审判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外,全市法院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10件,比去年上升11.1%;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7人,比上年上升237.5%,其中有罪判决26人,比上年上升225.0%。全市法院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审结2件,分别比去年减少33.3%和33.3%。
记者获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收结数量同步持续增长,审判压力不断增加;本市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审理难度加大。除传统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侵犯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纠纷外,出现了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和确认不侵权、植物新品种权属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各类案由;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关联案件时有出现,裁判结果具有较强的法律政策导向性,极易引起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增多,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逐渐得到重视,因此,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标的额越来越大,大要案逐渐增多。如引起广泛关注的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诉天津米其林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航拓立泰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再创新高。2009年,全市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率为64.6%,同比上升10%。
2010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将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依法审判,服务大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审判调研与业务指导,规范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尺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延伸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知识产权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