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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辽宁省庄河市大批群众在庄河市人民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到拒绝。新闻传出,即引起舆论喧哗。
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鉴于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同志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孙明同志实行问责,责令其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4月25日《中国新闻网》)
这是一个可以预料的结果。作为政府,对这一非常事件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是平息民愤的唯一措施。但是,对这一事件暴露出的权力蜕变和错位,应该引起当地政府乃至整个权力体制的反思。千人跪倒在人民政府门前,不是一般的群体上访事件,而是以一种奴性承认了公民权利的彻底丧失,复制了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官民关系,这种与现行社会制度格格不入的社会现实,重演的是已被推翻的封建皇朝的政治体制,这些都不能在罢免一个官员后得以纠正。因为,责令孙明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是基于“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对千人下跪造成的恶劣影响,政府当然难辞其咎,但是,当地政府以及整个权力体制如果不从千人下跪中意识到权力的变质和隐含的后果,就失去了一次反省和自咎的契机,于国于民都忧患深重。
向官员下跪,实质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自动放弃。只有当地位悬殊,权利得不到承认,甚至根本没有权利意识的情况下,才会用这种极度示弱、甚至丧失人格尊严的方式,将原本的公民权利变成一种对权力的乞讨。是谁把民众逼到如此卑贱的生存底线?这是政府应该深层反思的。实际上,千人在人民政府门口下跪比遭到市长拒绝更彰显了权力的傲慢,如果没有让千人下跪的社会现实,也容纳不下对人民如此冷漠的市长;如果倒退到封建专制社会,视百姓为草芥的地方官受到贬职可以算是官府清明了,但在一个人民民主的国家里,人民竟然麻木于权利的丧失,接受了受权力的主宰的现状,这让人无法面对和理解当前的制度,同时也让人担心人民的权力重新被剥夺预示着的历史教训。应当提醒的是,现行权力的建立,依托的是因权力回归人民而得到了人民的拥护,也才有了小米加步枪战胜了美式装备。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宪法的国度里,发生人民向自己的权力下跪,否定的是制度和权力的性质。不知相关政府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如果把千人下跪作为一种意外的民意测验,权力能照见自己的扭曲和变形吗?
大连市委、市政府认为对“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如何来解读这个“恶劣影响”很重要。这不仅仅是舆论的反响,也不仅仅是引起的民愤,更重要的是由于政府的傲慢粉碎了民众尚存的“清官情结”。古代老百姓受了当地官员的冤屈以后,就会上京告御状,运气好的还能拦到当官的轿子,运气最好的能遇见微服私访的皇帝,这些小概率事件乃是支持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向往的精神支柱。庄河市的千人下跪实际上就是这种“清官情结”的使然,是一个没有任何权力的弱者的无奈表现。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权利,但还是把权力当作自己的依靠。但庄河市政府的做法断了上访群众的最后念想,是在把他们逼向走投无路。这样做就不仅仅是“造成恶劣影响”,而是后果严重了。假如政府对民众的冤情置之不理,下跪的下一步就可能是极端行为,诸如自残、自杀或者是报复社会的行为。这是有先例可寻的。
因此,对千人下跪事件,政府应作深层反思。这不仅是个别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权建设的大问题。整个社会和权力体制都应该藉此引起警觉,万万不可大意! (作者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