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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到公办学校就读
-优质高中初中部招生计划60%以上用于指标定向分配
-民办学校招生比例控制在本区县招生总数的15%以内
- “蓝印户口”学生入学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
昨天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今年初中招生将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免试就近入学为重点,积极推进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同时继续实行“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政策,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近日市教委出台《2010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县抓住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结合城市、乡镇规划布局调整的实际,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调整学区片,优化资源配置,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导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到公办学校就读,不断扩大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比例。
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是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本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客观存在着优质高中的初中部。对于这些存续的优质高中初中部,今年将继续实行“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政策,各区县必须将优质高中初中部招生计划的60%以上用于指标定向分配。指标分配将以小学毕业生总数为基础按比例下达。各小学将依据《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向招生学校等额推荐小学毕业生。市教委要求各学校要加强监管,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今年市教委将加强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的管理,按照《2010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民办学校招生比例将控制在本区县招生总数的15%以内。民办初中暂不跨区县招生。自愿到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按照各区县确定的招生办法入学。
对于持有“蓝印户口”入学就读的学生,将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农民工子女由区县教育局负责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津入学,需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明,证件齐全者可享受本市初中教育。(记者张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