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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我省群众可拨打024-86910009举报警车违规违法问题,经查实后还会得到50元至200元不等的奖励。4月27日,省公安厅出台文件,首次明确规定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举报程序和奖励办法。
今年2月起,我省开展为期一年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为了激发群众的积极性,省公安厅专门制定奖励政策,让民警的行为时刻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按规定,群众可以举报的警车和民警违规行为包括: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不依次等候,逆向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或者停车避让行人通过横道;不按规定在相应车道行驶或者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不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倒车;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安装警灯、警报器;非因公务将公安内部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驾驶的警车属于无牌、假牌、套牌和拼装、已报废车辆;警车参与婚礼、葬礼或庆典等非警务活动;擅自外借公安内部机动车辆、牌照;违法扣留、扣押涉案车辆;擅自使用或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交通肇事逃逸或撤离现场;酒后驾驶警车;私用警车。
奖励办法也提出,对于举报车辆属公安机关已发现或正查处的,以及警车在执行紧急公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违反标志标线、信号灯、限速标志的,不给予奖励。 (记者刘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