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分配将以小学毕业生总数为基础按比例下达;各小学依据《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向招生学校等额推荐小学毕业生。
此外,今年本市还将加强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的管理,民办学校招生比例应控制在本区县招生总数的15%以内;民办初中暂不跨区县招生。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农民工子女由区县教育局负责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津入学,需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明,证明齐全者享受本市初中教育。(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