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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打着租车的幌子,倒卖租来的汽车。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空手套白狼”的生财之道,为自己换来的将是牢狱之灾。
张某和李某是天津蓟县某村村民,因好吃懒做,二人经常做些偷鸡摸狗之事,但是当小偷无法满足二人的挥霍。为了发大财,二人想了个“空手套白狼”的生财之道。
2008年6月19日,二人在天津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了一辆黑色轿车,后将该车以3.5万元抵押给唐山玉田县的贾某(另案处理),所得赃款被挥霍一空。
钱花完后,二人便琢磨着“金盆洗手”,干点正经生意。2008年7月24日,张某、李某、徐某(另案处理)以挖地缆沟为由将崔某的挖掘机租走。后因挖地缆沟的工程被别人承包,三人无活儿可干,张某便提议故技重施,将挖掘机卖掉。
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2009年9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李某分别落网。日前,承德兴隆县法院一审宣判,二人被认定构成抢劫罪、诈骗罪,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罚金15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5万元。(记者李媛谢福民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