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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黑色的“巧合”。昨天,制造南平校园惨案的凶手郑民生被依法执行枪决。本以为,这会成为校园血案的句号。但让人为之震惊的是,广东省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当天下午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
更让人震惊的是,昨天(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又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校园砍伤31人,包括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4月29日新华网)
一个个无辜受伤或遇难的孩子,还有那些老师和保安,让我们感到了撕心裂肺的疼痛。尤其是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最无反抗之力。拿他们下手,无论是何种“报复”,无论是什么精神障碍,都是卑鄙无耻、极端下流的。这种行为,社会不容、法律不容、天理不容,必须依法予以严正正法。
但正法只是阻止校园血案的利器之一。阻止校园血案,我们必须痛定思痛,从制度上予以破解和保障。
早在“郑屠夫”作案之后,人们就大呼教育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马上改革大、中、小学幼儿园年老体弱的门卫体制。这类民声不无道理,保安(或门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是第一道防线。学校无保安或只有年老体弱的门卫,震慑不了心灵扭曲的凶手。持刀男子冲进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不是也伤了保安吗?但学校聘请武警一样经过正规训练的保安,因工资待遇(中小学样无财力保障)等原因,又是那么的不太现实。学校保安(或门卫)该聘请什么样的人,谁来聘、怎样聘,确实需要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和解决。
频频发生的校园血案,也暴露出学校安全管理的漏洞。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校本是接待部分基层教师同行到校听课交流的,但行凶人也竟然混在其中进入了校区。从中可以看出,这个小学的管理十分混乱。假如实行进门凭证(身份证)签到,假如对以各理由“混”入校区的嫌疑人多几份戒备,这起血案就可能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不会造成如此大的伤害。这些最起码的校园安全管理,应该没有制度上的障碍。即使有,也是落实相关制度的障碍。这一障碍,唯有教育主管部门督办落实到位,问责整改到位。
当然,学校(包括校内门卫或保安)独臂难撑校园安全网。校园安全,不只是学校的事,也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事。校园安全,是全社会的大事。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这是我们应当必须共同遵循的教育准则。”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讲话,震耳发聩、令人警醒。但“保”孩子们稚嫩的生命,仅靠这种重要的教育准则是做不到。它需要多部门合力,全社会发力。
其实,我们并不缺乏这种合力、发力的机制。早在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等十个部门就联合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各部门职责、安全事故处理、奖励与责任都十分清楚。公安部也出台过“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其中第二条规定“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第五条规定“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但这些制度落实的怎么样?有多少地方扎扎实实地落实了公安部的“八条措施”?……我们的管理办法,我们构筑的安全网,如何经受住不法分子“郑民生”的考验?为什么十个部门“保”不住校园安全?
今天,我们在追求千万个为什么的同时,只能泪流满面地呼吁,从制度上阻止校园血案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必须铲除一切障碍校园安全制度落实的“绊脚石”。(作者刘紫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