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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医疗机构在名称中加入性别字样以体现其专业特色,导致名称中包含“男”“女”字样的医疗机构层出不穷。加之医疗机构的宣传广告上常有些令人脸红的治疗科目,让很多市民感到不适。去年年初,卫生部相继规定“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等词语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但记者发现,本市一些医院对“问题”名称至今仍未做更改。
市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的规定,于去年4月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纠正可能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名称,并纠正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暗示其他医疗机构的名称,对违规医疗机构重新核定名称将做出执业登记变更,通过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建立本市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
与此同时,由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清查,本市很多有此类情况的医院已悄然改名。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已去掉“禁用字眼”。然而记者发现,本市仍有一些医疗机构名称中带有“女子”“男科”等字眼。记者拨通“天津XXX女子医院”服务咨询电话,接线人员表示,该医院名称没有变化。至于具体原因,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对此,市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国家相关规定,“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等不得作为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不是仅对新审批机构适用,而是适用于目前所有医疗机构,违规医疗机构应尽快更名。近日,市卫生监督部门还将就此类问题开展进一步监督检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的命名和审批门槛,杜绝此类情况存在下去。(记者李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