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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广州市公安局向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发出《关于配合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步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两者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的“总体框架”。 |
2010年5月1日对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来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从这天起,广州城乡居民开始统一更换新版的户口簿,与此前户口簿登记的最大区别是,在户籍性质一栏换上了“居民户口”。从而取消了粘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社会差别政策,实现了一元化户籍管理。
广州市公安局向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发出《关于配合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
居民户口簿首页内页都有变化记者在广州市公安局的函件中看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今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其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户籍制度改革,广州市公安局首先将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中的内容由原来的“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统一转换成“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转换成“居民户口集体户”。
其次,在原农业户口人员的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作为换发新版户口簿后原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
广州市公安局还函请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分批分阶段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督促和协调各配套职能部门做好有关的宣传解释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并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区分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相关配套政策的过渡。
推进城乡户籍一元化分三步走有专家认为,城乡一体化最核心的问题是“身份对等”。附着于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二元管理,从根本上分裂了城镇社会和农村社会。广州的城乡一体化试验,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
《实施意见》明确打出户籍改革的口号:“推进一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消解户口的社会区隔功能。”在这个过程中,广州还将逐步改革过去粘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各种差别政策。
据了解,广州市推进城乡户籍一元化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两者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的“总体框架”。
户籍虽然在形式上统一了,但针对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各种配套政策并未改革。这就需要第二步:公安部门将在广州市居民户口底册上对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加注相关标识,社保、劳动就业、计生、国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加注标识,根据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政策。
经过第二步的“过渡期”后,各职能部门逐步改革配套政策,实现城乡“同是居民、同等待遇”,在此基础上跨出第三步,即公安部门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标志,真正实现户籍一元化。
也有专家指出,如果配套政策不跟上,单纯户籍上的统一,将使原农村居民争相挤占优势的城镇公共服务,这种改革将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实施意见》明确在推行户籍一元化的同时,广州还将逐步推进各种配套政策的“一元化”。农民和城镇居民同样享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享有无差别的基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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