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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普通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中心)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使有能力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能够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除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外,天津市还将实施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政策。 |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5日电: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天津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天津市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天津市将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实施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政策。各区县也都要成立特殊教育中心。
《意见》明确,天津市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使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率达到98%。在学前教育阶段,各区县今后要安排普通幼儿园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特殊教育学校要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
普通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中心)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使有能力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能够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在高等教育阶段,除办好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和天津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外,天津市还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试办招收适合聋、盲学生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各区县特殊教育学校要举办高中职业技术教育班。
除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外,天津市还将实施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政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
另外,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证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和特殊岗位补助津贴足额发放。(记者贾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