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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自实施至今已有月余,本市先后开展了运输撒漏、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综合执法部门共清理道路11500条次,治理乱贴乱画44000余件,治理违章建筑2000余间10万余平方米。
在占路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中,本市确定了124个占路聚集点和千余条道路作为治理重点。截至目前,124个占路聚集点已治理完成113个;758条24小时无占道经营的道路,已治理完成733条;225条16小时无占道经营的道路,已治理完成215条。共规范店外摆卖2700多处次、清理道路两侧乱堆乱放760多处次,治理马路餐桌、露天烧烤710处次。
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中,本市对180条主干道路两侧的私搭乱盖行为进行治理,所有的违法建设计划下月底前全部拆除。目前已治理违法建设2000余间、10万余平方米,维护了市容市貌整洁有序的同时,为以后的公园和社区改造等工作提供了空间。此外,在运输撒漏、违法广告专项治理中也取得明显实效。
但《规定》实施首月,执法过程中也遇到警力不足、公共设施缺少以及对市民不文明行为取证难三大问题。以杨柳青镇为例,目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22人,车辆4部,而且天气转暖,季节性违章又要凸显,要想把十几万人口的大镇全天候管好,执法人员力量相当薄弱,执法车辆配备不足。此外,由于市场基础建设差,在疏导治理上还有难度,特别是菜市场不足,不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