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简要内容:法庭上,杨济源家属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刑事案件的量刑建议,希望法庭判处被告人杨成死刑立即执行,杨济源的家属同时提出57.5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对于杨成的女友向杨济源姐姐求情一节,孙志文称,从刑法规定来看,对被告人的量刑是按犯罪情节违法性来定的。 |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6日电:5月4日,“天津籍大学生杨济源见义勇为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杨济源家属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刑事案件的量刑建议,希望法庭判处被告人杨成死刑立即执行,杨济源的家属同时提出57.5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庭后,被告人杨成的女友求杨济源的姐姐网开一面,并表示愿意赡养杨济源的父母。昨天,杨济源的母亲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谁也代替不了我的儿子。”
庭审回放 被告人最后陈述要捐器官被告人杨成是甘肃省人,案发时26岁,比杨济源大4岁,案发前一天刚刚来到杭州。
据了解,2009年12月31日,杨成在杭州德胜路小吃店盗窃手机过程中,被杨济源和同学扭获。搏斗中,杨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捅死了杨济源,随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本案主审法官介绍,该案于今年4月22日公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在同类刑事案件中是比较快的。”案件是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合议庭由三名法官组成。因为杨成没有请律师,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但是,判决结果“应该迅速能出来”。法官认为,这一案件的事实比较简单。
庭审中,杨成讲述了作案的详细过程。“我们四个到了工大后门的夜市,我用镊子夹他外衣口袋里的手机,他的同伴发现我,大喊起来,他转过身抓住我的衣领。这时,他有好几个同伴都围上来,我说,你东西没丢,就放了我吧。他们不肯,往我左脸上打了一拳,我把他往边上推,准备逃的时候,我扔掉了镊子。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围着我,我说不出话来,很紧张。”杨成说,他本想吓唬吓唬杨济源,但被对方揪着不放,于是就用刀捅了他。对于民事赔偿,杨成说自己很想赔,但没有能力,“如果可以,我用我的后半辈子来赔。”说到这里,杨成忍不住抽泣起来。在最后陈述阶段,他说:“愿意死后捐献身体器官。”
律师说法 精神损害抚慰金望得支持杨济源家属的代理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孙志文律师称,除了代表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索赔外,他还以律师名义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从今年1月1日杨成归案以来,到现在已经5个多月了,杨成没有任何行为表示对被害人家属的忏悔,说明他在悔罪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行为。案发时,他不计后果,用刀刺死被害人杨济源,主观恶性非常严重,再综合案发后的表现,我们希望法院能够对其处以死刑并立即执行。”
杨济源的家属提出总额为57.5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对于构成,孙志文这样解释:死亡赔偿金4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及交通费、丧葬费等必要开支。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孙志文认为,“目前在我国司法界争议较大,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目前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司法的遗憾,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子有所突破。”
对于杨成的女友向杨济源姐姐求情一节,孙志文称,从刑法规定来看,对被告人的量刑是按犯罪情节违法性来定的。“刑事判决并不以被告人家属祈求或被害人家属主观要求原谅来判决。”(记者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