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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为加强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管理,社保中心从今天起开展“老门特病人”重新办理门特登记工作,病人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到4家医院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待遇,重新登记将截至6月30日,请患者不要错过时间。
据悉,这次需要重新办理门特登记手续的范围是:在市内六区参保缴费的,2007年10月9日前首次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并未选择治疗医院的“老门特病人”,主要包括:偏瘫、糖尿病、癌症、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等10个病种。重新登记的病人可通过社保中心代办,也可由诊断医院直接办理。社保中心还特别提醒,门特病人选定医院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到各分社保中心审核,所以病人在选择医院上要慎重为好。(记者杨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