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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内容:据《大河报》报道,10年前,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而这10年来一直在外面卖瓜子、衣服等东西的赵振晌肯定想不到,赵作海不但没有被他砍死,反而因为他的“死去”,背上了“杀人”的罪名。 |
据《大河报》报道,10年前,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其家属报警后,柘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而后赵作海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入狱后他两次获减刑,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9年。10年后,此事“再起波澜”:“死者”赵振晌“复活”,突然回到了村里……
原来,10年前打架时,赵振晌砍了赵作海几刀,以为砍死了人的赵振晌就“跑”了出去,一躲就是10年,后因得了偏瘫才重新回到原来的村庄。
而这10年来一直在外面卖瓜子、衣服等东西的赵振晌肯定想不到,赵作海不但没有被他砍死,反而因为他的“死去”,背上了“杀人”的罪名。
这对于赵作海来说无疑是一出人间悲喜剧,悲的是明明没杀死人却被一锤定音变成“杀人犯”,房子塌了,妻子改嫁了,4个孩子送给人家3个……喜的是至少赵振响的“死而复生”没有让冤案一直冤下去。
蓦然回首,突然想起多年前的“佘祥林杀妻冤案”。佘祥林因杀妻入狱11年后,被“杀”妻子的突然出现才使冤案得以昭雪。“赵作海杀人案”与之有着相似的情节与桥段,却让人体会不到“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戏谑,取而代之的则是心怀戚戚,沉重万分。
不过这部悲喜剧的编剧显然不够出色,粗制滥造的结果必然是漏洞百出,面对这迟到了10年的正义,人们有太多的疑惑需要追问。
首先,既然赵振晌没死,赵作海当初为何要承认“杀”了他,且案子被错判后也一直没有正式提出申诉?赵作海妹夫余方新听人说,他遭到警方坐啤酒瓶,喝辣椒水,困了就在头顶上放鞭炮等刑讯逼供。
事实是否真如余方新所说,还有待查证,我们不能光听一面之词就下定论,“判”错案,让赵作海的悲剧重演。而是否被打被逼供,我们期待着赵作海能亲口证实,当然,我们更期待的是有关部门能彻查清楚,还大家一个真相。
其次,10年前那具没有头、没有四肢的尸体为何被当作是“死者”赵振晌呢?对此,柘城县公安局一名民警说:“当时确实鉴定过DNA,不过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没法鉴定清楚,结果出不来,没有确认(是赵振晌),也没否认。”10年前鉴定技术有限属客观因素,的确可以理解,但是既然司法机关不能确定无头尸就是赵振晌,为何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对赵作海采取强制措施,甚至还判了死缓呢?就算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侦查人员有强烈的破案动机和需求,但是这能成为办案过程中只重视有罪证据,轻视无罪辩解的借口和理由吗?另外无头尸到底是谁是否也要弄个明白?
笔者认为,只有彻底消除存在上述漏洞的土壤,加强对司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提高办案人员的取证意识、程序意识等,才能杜绝此类冤案的重演。赵作海不是第一个,但是我们希望他是最后一个含冤入狱的人。(文/李国惠)